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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588-365.com关于2016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3  点击: 次


研究生各年级: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在德、智、体、美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三峡大研〔2014〕34号)相关规定,特设置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现将我院2016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单项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单项奖学金设置类别
1.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2.高水平科技成果奖
3.高水平论文论著奖
4.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奖
5.社会实践奖
6.特殊贡献奖
三、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
1.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定,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奖励特别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
2.高水平科技成果奖。满足其中1个条件即可申报。
(1)参与导师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2)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被县级以上政府采纳并有显著社会影响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
3.高水平论文论著奖。满足其中1个条件即可申报。
(1)在学校认定奖励的刊物上公开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
(2)在学校认定奖励的出版机构出版了高水平学术著作;
(3)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4.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奖。满足其中1个条件即可申报。
(1)校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社会实践奖。满足其中1个条件即可申报。
(1)担任研究生干部或社团骨干成员1年及以上,热心为广大研究生服务,社会工作成绩突出;
(2)参加学校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种文艺体育等类型的文化活动,成绩突出;
(3)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
(4)在“三助”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做出显著贡献。
6.特殊贡献奖学金。奖励其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特别贡献或赢得重要荣誉的研究生。
用于申报各类单项奖的成果中所涉及的活动主办方或授奖单位必须是政府机构或官办组织,民间及其他性质组织的评奖或荣誉不在奖励范围内。
四、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能参加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或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四)课程考试不及格;
(五)未按学校规定注册且无正当事由者。
五、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等级 奖励标准 名额
一等 1200元/人 3人
二等 600元/人 5人
六、评审程序
我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采取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
研究生个人根据申请条件于11月28日12:00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到学生工作办公室(W-1203)
(1)《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后,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科研成果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3)参加重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材;。
(4)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3、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申请人相关条件评议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网、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
4、申诉处理(公示期内)
如果对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资料汇总并上报研究生院。
5、表彰奖励
学校将按规定标准将奖金通过银行卡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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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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