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实行“动态遴选、进退有序”的上岗资格审核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三峡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强化导师的立德树人职责,增强岗位意识和竞争意识,实行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和动态上岗制度,选拔师德师风高尚、学术水平高、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上岗招生。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评聘分开、分类考核、择优上岗。
三、考核范围
凡拟在2019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都要接受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导师名册见附件1)。
四、上岗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工作职责。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2.硕士生导师目前在账科研经费上岗标准,学术型导师为:工学类3万元以上;医学、理学、管理学类2万元以上;文学、教育学、法学类0.5万元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为:工程类3万元以上;工商管理类2万元以上;翻译、会计、公共管理、临床医学类0.5万元以上。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各学科专业导师规模和2019年培养需求等情况,可制定高于学校基本条件的上岗标准,可报学位办备案后执行。
博士生导师的上岗基本条件,具体方案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5〕23号)制定,报备学位办后执行。
五、上岗学科
导师申请上岗的学位点仅限于学校目前已有的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点、2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
“三峡大学学位点及专业学位点一览表”见附件2。
说明:
1.每个导师最多只能申报2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
2.未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含新遴选通过的导师)只能申报一个一级学科;
3.一级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名称一致的按1个学科计算;
4.独立二级点按二级学科名称填报(等同1个一级学位点);
5.校外导师原则上不能独立指导研究生,需与校内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
6.每位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人数≤5人(含三峡大学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
六、考核程序
1.个人申请
导师填写《三峡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导师务必认真如实填写,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每位导师申报上岗的一级学科不超过2个,如果涉及不同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分别提出申请,由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说明:项目是指本人主持的项目,在账科研经费是本人科研项目卡上经费。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逐项审议导师提交的材料,提出导师上岗建议,汇总填报《2019年三峡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名册》(样例见附件4)。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对导师的资格审核结果和2019年研究生培养需求,确定当年可上岗的导师岗位数,择优聘任。
当年可以上岗的导师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后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名单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学位办审查、汇总。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报导师考核结果,由学校发文公布上岗的导师名单。
七、审核结果应用
资格审核结果为两个等级:通过、未通过。
资格审核结果为通过者,2019年具备招收研究生资格,名单用于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通过者可进入2019年9月份的导师-研究生双选工作。
资格审核结果为未通过者,停止其2019年招收研究生资格。
八、导师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资格审核结果为未通过
1.在账科研经费没有达到上岗标准;
2.连续三年没有科研项目;
3.上一年度,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论文抽检工作中,所指导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为“存在问题论文”;
4.存在违反科研道德和学术失范行为的;
5.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6.发现研究生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的行为,而导师负有责任的;
7.在上岗资格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导师。
九、材料留存与报送
1.学院留存材料:
《三峡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核表》纸质版1份。
2.请于5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位办:
1)博士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博士生导师上岗标准及实施办法”;
2)《2019年三峡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名册》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