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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法学院团委学生会请假细则

发布时间:2012-10-17  点击: 次


一、 干事请假时,首先应填好《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请假表》,再将该表上交给主席请批,干事请假才可生效。请假条由秘书处存档。

二、 部长或副部长请假时,首先应填好《法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请假表》,再将该表上交给主席请批 ,请假条由秘书处存档。

三、 副主席请假时,首先应填好《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请假表》,再将该表交给主席请批,待主席在表上签字后,再由主席转交秘书处存档;主席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告知秘书长,如果是重要会议需要请假时,主席还需向团委书记提出请假申请,并将相关事务委托于主席团其他成员。

四、 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向主席电话请假,主席批准请假生效后在将请假条填好补交给秘书处存档。

三峡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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