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潘爱国副教授应邀来到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做了题为《招投标常见“套路”及防控》的法律实务讲座,三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万清,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姚定贵,公司其他高管及全公司中层领导共300多人听取了此次讲座。
潘爱国从“招标人常见‘套路’及防控、投标人常见‘套路’及防控、评标人常见‘套路’及防控”三个方面深入剖析了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套路”,并分别站在招标人、投标人及评标人的角度和立场提出了破解套路的思路和方法。
潘爱国在讲座中指出,招投标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缔结方式,其制度目的在于买方实现对卖方的“选优”——采购方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最优的供应商;其途径在于“程序控制”,即通过将传统买卖合同缔结程序拉开、延长并植入程序流程控制设计来掌控合同缔结程序的每一个节点;其实质在于获取买卖合同条款的拟定权——传统模式下一般由卖方提供格式合同,买方丧失合同拟定权,而通过招投标程序买方可以顺理成章的获取合同条款拟定权,从而成功实现合同拟定权的转移。而招投标各个环节“套路”的存在对招投标之“选优”目的带来严重冲击,因此需要严加防控。
整个讲座着眼于“实战”,模拟各种现实场景进行深度剖析,这种新颖的讲座风格和幽默诙谐的语言表述引起了参加讲座者的极大兴趣,长达三个小时的讲座秩序井然,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