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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9  点击: 次


校属有关单位:

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今年的申报工作首次实行了网报与实物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一般项目继续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申报、审核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9月22日,我校审核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1.相关学院于9月1日前提交《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

2.系统打印的《申请书》1份。

3.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2份。(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成果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

5.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个人文件包用三峡大学+姓名命名,申请书、研究成果用姓名+申请书、研究成果命名。)

6.我校实物材料受理最后时间为9月25日。

八、请各学院科研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认真整理汇总相关电子文档,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

社科处人文社科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附件:

1.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

2.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成果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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